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于2025年9月底前全面开展“信用代证”工作,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定期对实施进度、实施效果开展跟踪评估,推动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实现“一份信用报告代替一摞证明”。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4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暨工作部署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共建,坚持弘扬诚信文化,坚持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相互融合,坚持信用奖惩合理合法,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振社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抓手,是广大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经营主体非常关心、很有体感、始终有很高期待的大事要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明确了发展方向。这一文件的出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举措,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进行了系统性部署。《意见》的出台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信用这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制度的切实举措。《意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信用信息的认定记录、分级分类、归集共享、公示评价、奖惩应用、开放流通、安全保护为主线,围绕信用如何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坚持系统思维、实事求是、综合施策,擘画了下一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蓝图,充分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下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脉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并部署了五方面23项重点任务。《意见》有何深意?如何更好地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4月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和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任咏梅、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司长蒋平就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并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