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会议召开

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会议召开

  •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2-08-24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会议召开 加快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 携手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 李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黄润秋讲话 龚正许昆林王浩王清宪等出席   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8月17日下午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重点工作,努力把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到新水平。上海市委书记、协作小组组长李强主持会议并讲话。生态环境部部长、协作小组副组长黄润秋出席并讲话。   会议在上海、北京分设会场,以视频连线方式举行。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许昆林,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浩,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分别交流了本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和落实共保联治情况以及下一步安排建议。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科技部副部长张雨东、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成光、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广宇、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许科敏、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欧鸿以及国家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李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指明了前进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思想,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共同加强生态保护,协同推进环境治理,携手夯实绿色本底,加快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李强指出,要进一步聚焦重点和关键,强化统筹协同,狠抓推进落实,力争在重点领域形成更多新亮点新突破,全面提升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水平。高起点协同推进“双碳”战略,着力加强政策协同、项目衔接、工作联动,强化区域能源和产业的统筹布局、低碳科技的攻关合作、政府和市场的两手发力。高标准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协商统筹好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消除重大污染源头。抓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太湖流域治理,注重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恢复,统筹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应急等多目标的综合调度,共同打造跨界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样板。综合运用法治、市场、行政、科技手段,解决跨区域污染防治难题。全方位拓展合作领域空间,制度创新要力求新突破,项目合作要拓展新内涵,协作机制要得到新加强,共同努力把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得更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黄润秋指出,协作小组成立一年多以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和有关部委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协商共治、协同共进,持续深化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本底不断厚植,推进生态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转变的成效更加显著。长三角区域的生动实践,为我国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作的路子做出了良好示范、积累了宝贵经验。当前长三角区域协同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成效还需巩固加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与相关部委、三省一市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全力服务经济平稳运行大局,协同推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系统共同保护,创新推进区域一体化政策实施和试点示范,扎实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长三角发展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会议听取协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区域协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报告。国家有关部委负责同志作了发言,表示将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力支持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为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作出积极贡献。   会前,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成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联盟,分别签署了《环杭州湾地区石化化工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三统一”工作备忘录》《苏皖共同建立“2+12”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工作备忘录》《长江口—杭州湾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加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工作备忘录》,还共同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平台。   三省一市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等出席会议。 

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会议召开

【概要描述】


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会议召开

加快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 携手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

李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黄润秋讲话

龚正许昆林王浩王清宪等出席

  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8月17日下午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重点工作,努力把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到新水平。上海市委书记、协作小组组长李强主持会议并讲话。生态环境部部长、协作小组副组长黄润秋出席并讲话。



  会议在上海、北京分设会场,以视频连线方式举行。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许昆林,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浩,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分别交流了本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和落实共保联治情况以及下一步安排建议。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科技部副部长张雨东、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成光、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广宇、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许科敏、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欧鸿以及国家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李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指明了前进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思想,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共同加强生态保护,协同推进环境治理,携手夯实绿色本底,加快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李强指出,要进一步聚焦重点和关键,强化统筹协同,狠抓推进落实,力争在重点领域形成更多新亮点新突破,全面提升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水平。高起点协同推进“双碳”战略,着力加强政策协同、项目衔接、工作联动,强化区域能源和产业的统筹布局、低碳科技的攻关合作、政府和市场的两手发力。高标准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协商统筹好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消除重大污染源头。抓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太湖流域治理,注重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恢复,统筹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应急等多目标的综合调度,共同打造跨界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样板。综合运用法治、市场、行政、科技手段,解决跨区域污染防治难题。全方位拓展合作领域空间,制度创新要力求新突破,项目合作要拓展新内涵,协作机制要得到新加强,共同努力把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得更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黄润秋指出,协作小组成立一年多以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和有关部委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协商共治、协同共进,持续深化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本底不断厚植,推进生态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转变的成效更加显著。长三角区域的生动实践,为我国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作的路子做出了良好示范、积累了宝贵经验。当前长三角区域协同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成效还需巩固加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与相关部委、三省一市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全力服务经济平稳运行大局,协同推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系统共同保护,创新推进区域一体化政策实施和试点示范,扎实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长三角发展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会议听取协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区域协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报告。国家有关部委负责同志作了发言,表示将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力支持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为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作出积极贡献。

  会前,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成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联盟,分别签署了《环杭州湾地区石化化工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三统一”工作备忘录》《苏皖共同建立“2+12”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工作备忘录》《长江口—杭州湾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加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工作备忘录》,还共同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平台。

  三省一市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等出席会议。 



  •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2-08-24 16:58
  • 访问量:
详情
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会议召开
加快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 携手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
李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黄润秋讲话
龚正许昆林王浩王清宪等出席
  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8月17日下午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重点工作,努力把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到新水平。上海市委书记、协作小组组长李强主持会议并讲话。生态环境部部长、协作小组副组长黄润秋出席并讲话。
  会议在上海、北京分设会场,以视频连线方式举行。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许昆林,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浩,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分别交流了本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和落实共保联治情况以及下一步安排建议。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科技部副部长张雨东、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成光、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广宇、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许科敏、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欧鸿以及国家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李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指明了前进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思想,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共同加强生态保护,协同推进环境治理,携手夯实绿色本底,加快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李强指出,要进一步聚焦重点和关键,强化统筹协同,狠抓推进落实,力争在重点领域形成更多新亮点新突破,全面提升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水平。高起点协同推进“双碳”战略,着力加强政策协同、项目衔接、工作联动,强化区域能源和产业的统筹布局、低碳科技的攻关合作、政府和市场的两手发力。高标准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协商统筹好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消除重大污染源头。抓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太湖流域治理,注重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恢复,统筹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应急等多目标的综合调度,共同打造跨界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样板。综合运用法治、市场、行政、科技手段,解决跨区域污染防治难题。全方位拓展合作领域空间,制度创新要力求新突破,项目合作要拓展新内涵,协作机制要得到新加强,共同努力把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得更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黄润秋指出,协作小组成立一年多以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和有关部委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协商共治、协同共进,持续深化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本底不断厚植,推进生态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转变的成效更加显著。长三角区域的生动实践,为我国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作的路子做出了良好示范、积累了宝贵经验。当前长三角区域协同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成效还需巩固加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与相关部委、三省一市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全力服务经济平稳运行大局,协同推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系统共同保护,创新推进区域一体化政策实施和试点示范,扎实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长三角发展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会议听取协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区域协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报告。国家有关部委负责同志作了发言,表示将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力支持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为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作出积极贡献。
  会前,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成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联盟,分别签署了《环杭州湾地区石化化工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三统一”工作备忘录》《苏皖共同建立“2+12”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工作备忘录》《长江口—杭州湾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加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工作备忘录》,还共同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平台。

  三省一市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等出席会议。 

热门新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于2025年9月底前全面开展“信用代证”工作,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定期对实施进度、实施效果开展跟踪评估,推动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实现“一份信用报告代替一摞证明”。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4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暨工作部署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共建,坚持弘扬诚信文化,坚持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相互融合,坚持信用奖惩合理合法,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将企业信用评级作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特许经营者的重要条件之一。

文章搜索

搜索
搜索

Copyright © 企业服务能力公共服务平台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ICP备案号: 京ICP备2022000698号   承办单位:九洲寰宇(北京)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九洲寰宇